项目概况:
****办公大楼五楼库房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办公室(地址:**省**市**区将坛西**侧35#颐馨园商住楼东单元11楼1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0日14时3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办公大楼五楼库房改造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5.预算金额:约14.63万元
6.招标需求:****办公大楼五楼库房改造项目,1项,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做防盗门;拆除工程;新砌砖砌隔墙;**轻钢龙骨隔墙;墙面新做墙面乳胶漆;新做吊顶;新做防盗门;新做木地板地面;水电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施工地点:****院内
8.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会议,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开标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标书代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I、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II、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不良信用、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出具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无被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
7.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失信黑名单中(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各级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采购(投标)受限行为人(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投标人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邮政招标投标人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11.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投标人信息一致的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
12.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的情况,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 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 08:30 至12:00,下午 14:3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途径:********办公室(地址:**省**市**区将坛西**侧35#颐馨园商住楼东单元11楼1101室)现场获取;
3.方式: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4.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02月10日14时30分(**时间);
2.开标地点:****第一会议室(地址:**市**区将坛西**侧35号颐馨园商住楼11楼1102室)。
1.时间:2026年02月10日14时30分(**时间);
2.地点:****第一会议室(地址:**市**区将坛西**侧35号颐馨园商住楼11楼1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经办人持企业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2.其他事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地址:**市**区供****公司院内
联系电话:0916-****80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门十字西南角35#颐馨园商住楼11楼
联系方式:0916-****867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鲁工
电话:186****5987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