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作为处置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我院本部大修工程拆除可回收物资(第一批)处置比选并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处置人:****
二、比选项目名称:本部大修工程拆除可回收物资(第一批)处置
三、项目情况
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二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申请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再生**回收),对本批次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置需符合环保行业的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
2.环保合规特别要求:因标的物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内物品,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0号)、《****保护厅关于下发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再生**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订)等文件规定,涉及对废旧电子产品、废旧金属、化学品等特殊标的物进行拆解、利用、回收、填埋等处理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再生**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要求,将其交由具有资格(备案)条件(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再生**回收 ②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主体实施,申请人自身具备对应资格(备案)条件的除外。申请人需将上述内容出具承诺书。
3.申请人承诺参加本次交易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4. 本次比选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申请。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六、参与比选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22日17:00前到****现场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七、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月23日14:00分之前。标书代写
比选时间:2026年1月23日14:00分
九、比选地点:****。
供应商递交的文件必须密封并在要求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处置人:****
地址:**市**区**路333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话:028-****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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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