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市**区体育路95****中心共享楼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市**区沧虹路95****银行八楼 **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2-****575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26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三处文物点配套服务采购 |
| 项目主要内容: | 为****三处文物点(**破狱斗争旧址、陈化成祠、陈胜元故居)提供配套服务,包括保洁工作、安保工作、讲解及接待工作、宣传服务及文物保护服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确定成交日期: | 2026年01月20日 |
| 本项目信息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09日 |
|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 | **** **市**区曾厝垵2号 |
| 成交项目主要内容: | 服务范围:**破狱斗争旧址、陈化成祠、陈胜元故居; 服务要求:提供配套服务,包括保洁工作、安保工作、讲解及接待工作、宣传服务及文物保护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在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每三个月的考核制度中的考核平均分≥85分,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无异议,采购人预算资金有保障,单年度服务价格不变更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延续一年的采购合同,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
| 成交金额: | 810000元/年 |
|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 高烽、林清山、谢思农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林先生 0592-****575 |
| 其它: | 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具体为:(1)以两年成交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服务费如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总长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成交供应商通过采购人一年的服务考核,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无异议,采购人预算资金有保障,单年度服务价格不变更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若遇政策调整或者财政资金原因,合同自行终止。(4)本项目属于可延续性服务项目,如成交供应商无法续签合同,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退还未续签合同部分金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退回。(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3.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金额19960元,其中第一年12150元,第二年7810元。 4.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07675 5.保证金联系方式:0592-****806 联系人:叶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