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机房制冷系统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1.1 项目概况
IDC机房制冷系统维保项目。
1.2 采购(合同)范围
本次采购(合同)范围为IDC机房制冷系统维保项目。
1.3 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一年。
1.4 采购控制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为222890元。
2.1 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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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其他人员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人的维保人员且具****管理局监制(或中****管理部监制)的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书(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供应商自2025年6月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4 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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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信誉(提供承诺)
(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供应商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过因招采购活动或合同履约,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的情况。
(3)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供应商未发生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签署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情况。
(4)供应商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采****公司)限制承接采购人项目,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且处于有效期内。
(5)供应商未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A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B 为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本标段合同实施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与上述单位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
C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或不同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监事、高管)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他相关供应商不予认可。如获取采购文件时未发现,递交响应文件时发现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评审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D 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6 本标段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3.1 供应商在**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以下简称国资采购平台)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21日08时30分至2026年1月26日17时30分。
4.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国资采购平台”中递交,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4.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8日14时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标书代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次采购公告在**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 系 人:严工
电 话:135****0009 电 话:135****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