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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回族自治区**县**镇下周家河湾4号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县**镇丁家二沟3号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3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反映。
联系电话:0953—****538
地 址:豫海镇长征东街13****医院住院部2楼)
联 系 人:罗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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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