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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寨****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已编制成《**县寨****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有关信息进行公告,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com/s/1w29YQFpBZF1ZznO2SUgUagpwd=963g 提取码: 963g);查阅纸质报告途径:联系建设单位获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以写信、发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柳****养殖场
通讯地址:**县寨隆镇独石村**屯88号
联系电话:181****6569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联系电话:181****0515
通信地址:**市**区北站路30号金森林3-5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柳****养殖场
日期: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