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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炉渣综合利用处理项目位于**市**区忻口****造纸厂院内,年****发电厂炉渣20万吨,最终加工水泥免烧环保砖1亿块(3kg/块,合计30万吨)。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2025年7月,****委托**绿洲****公司编制完成了《********电厂炉渣综合利用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5年8月20日,**市忻****管理局以**审管审批函发【2025】14号文对该项目报告表出具批复。
2017年11月22日,****办公厅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中指出:“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我公司对项目竣工日期及公开调试起止时间特此进行公示。
********电厂炉渣综合利用处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于2025年12月竣工建成,2026年1月,****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