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社区高新南九道53号航空航天大厦2号楼508
中标(成交)金额: 598,2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
| 服务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服务时间 |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1年(12个月),具体以实际招标完成和签订合同的期限为准。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方不再续约。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的,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
| 服务标准 | 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中标人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投标响应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应达到全部指标合格。 |
七、****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技术 | 综合实力 | 诚信情况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 **** | 598,200.00 | 45.0000 | 37.5000 | 5.0000 | 12.0000 | 99.5000 |
| ****集团有限公司 | 599,880.00 | 32.4000 | 33.2000 | 5.0000 | 11.9664 | 82.5664 |
| **市****公司 | 618,600.00 | 36.0000 | 29.5000 | 5.0000 | 10.4438 | 80.9438 |
八、公告期限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市**大道3688号****汇元楼251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1025。
3.投标文件
****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
地 址: **市**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翟老师,130****4717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方式:****@126.com (邮件主题:“刘老师收-****”)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的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4 人,营业收入为400 万元,资产总额为500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