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市蒲鑫国有****公司委托****开展**市****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项目地块位于**市四里棚刘杨新区5组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3.588167°,北纬30.931043°。
3.基本情况:地块占地面积约为37213.7m2。通过现场踏勘、收集委托单位提供的地块相关资料、走访附近居民了解相关情况,得知地块现状主要是农用地和水塘,农用地面积约占地块面积的2/3,水塘面积占1/3。地块内未发现危险废物堆放场及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地下输送管道,无污水池、油类的地下储罐或输送管道。根据**市蒲鑫国有****公司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0901)。
二、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为鱼塘和农用地,历史上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或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高风险行业,鱼塘和农田可能使用药物但施用量极少,对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构成污染的可能性较低。
周边地块主要是居民区、学校、农用地和水塘,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或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高风险行业,历史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地下水和土壤受污染记录,对本地块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相关规定,通过资料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表明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无有害有毒的设施及活动,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风险较小,满足后续商业用地开发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