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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政府关于审批**市岭南镇农田水利渠道配套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岭政函〔2026〕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助力乡村**,原则同意建设**市岭南镇农田水利渠道配套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岭南镇**村、岭南村、石村村、里兰村、思光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市岭南镇农田水利渠道配套以工代赈项目拟**渠道3.44公里,修复渠道7.56公里。配套涵管8座、分水闸43座、人行盖85座、机耕盖板44座。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05.9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为348.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7.6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9.33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其中:申请中央资金320万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165.95万元)占比约为78.83%,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85.96万元。占比约为21.17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7号令)和《**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该项目招标方式为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七、以工代赈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采用“乡镇政府+乡建公司+当地群众”务工组织模式,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本项目所在地预计吸纳当地群众务工人数130人,主要为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预计培训务工群众130人,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为160.04万元,占拟申请中央资金的50.01%。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关于**市岭南镇农田水利渠道配套以工代赈项目用地选址的意见》;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市岭南镇农田水利渠道配套以工代赈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