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318024F/2024-00134 | [ 发文字号 ] | **发改投〔2024〕97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0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0 | [ 有效性 ] |
**市****委员会 关于**区2024年龙水镇黄泥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村委员会:
所报的《关于**区2024年龙水镇黄泥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农委函〔2024〕215号)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取得上级资金,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2024年龙水镇黄泥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
四、建设性质:**。
五、建设地址:**区龙水镇黄泥村、桥亭村、高坑村,共计1个镇3个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改水、改路”为主要建设内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33万亩,其中**0.4万亩、改造提升0.93万亩。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68.15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3296.41万元,其他费用171.74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和地方投资。
八、建设工期:6个月。
十、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应当及时发布招标计划(包含所有招标项目),招标计划应当于第一个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挂网30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如有调整,应当补发招标计划。
十一、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二、其他事项
接此批复,请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待初步设计批准后,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同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市****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