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发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洞口县城东车站充电站建设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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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充电站建设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邀请书:点击下载查看

招标说明:

项目概况

********车站充电站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正源****公司****公司地址:**县绿景旁羊丝巷3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2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车站充电站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代理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 834266.53元,最高限价:834266.53元

(√ )支持预付款 ,支付比例: 20%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 8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工期

1

********车站充电站建设项目

变压器及低压电缆工程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834266.53元

834266.53元

20日历天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能源局****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2025年12月投标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标准要求且均无在建工程;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 01 月 20 日 起至2026年 01 月 27 日止,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正源****公司****公司地址:**县绿景旁羊巷35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1)或者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等资料领取磋商文件等资料。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02 月 02日09 时00分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 02 月 02 日09 时00分标书代写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正源****公司****公司

六、公告期限

1、本磋商****集团有限公司阳光招采平台(http://www.****.com/dist/#/mai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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