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材料锰渣无害化示范基地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审批
广西-崇左-大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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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27日
标 题:****人民政府关于新材****基地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25〕273号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0日
****人民政府关于新材****基地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6-01-20 16:18

桂政土批函〔2025〕273号

****政府:

你市关于新材****基地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大****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3.8526公顷(乔木林地10.193公顷、灌木林地3.659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新材****基地项目建设用地。

二、****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四、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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