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牡丹江-宁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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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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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1-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6 年1 月20 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 1 月20 日- 1月 26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366(辐射科)

通讯地址:**市西三条路517号

邮 编:157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省中小河流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工程水利测雨雷达建设项目-八家子站

**省**市**市八家子村西南248°,1.7km处

******中心

****

建设性质为**,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140m2,临时占地面积为870m2。**1座30m高钢结构雷达塔,1套X波段水利测雨雷达系统,雷达主要由阵列平面天线、雷达底座和雷达转台三部分组成。

(一)大气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施工扬尘、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雷达运行后不设置办公用房、无人值守、不设置柴油发电机,雷达运行后无废气产生。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文明施工、加强管理、设置围挡;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并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以减少尾气排放;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车辆,禁止进入施工区施工。

(二)地表水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阶段产生的泥浆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及生活污水。雷达运行后不设置办公用房、无人值守,定期巡检无生活污水产生。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泥浆废水经场地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少量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三)声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雷达发射机、空调外机运行噪声。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选择性能良好、噪声低的运输车辆,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工作,从源头上减小噪声。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铅蓄电池,雷达运行后不设置办公用房、无人值守,无生活垃圾产生。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废铅蓄电池更换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影响分析

主要环境影响:主要是土石方开挖、临时占地及人员施工活动,可能对工程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植被、野生动物、水土流失等产生一定影响。

生态保护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时间,避开雨季施工;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的措施,避免由于风、雨天气可能遭受的水蚀、风蚀;施工完成后,监督土地功能恢复和地表植被恢复工作的进行;做好施工挖方的最终处置,保证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达到预定目标;对施工队伍进行宣传教育,注意在施工过程中保护植被与动物。

(六)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雷达设备安装调试时产生的电磁辐射。运营期主要为雷达对电磁环境的影响。

雷达正常运行时雷达天线近场区平行波束未扩散,天线产生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发射中心上方。当近场区内****发射中心时,主波束不会对其造成影响。由于本工程雷达站址近场区137m内无相对高度大于30m的建筑物(雷达塔高30m),故近场区内30m高度以下无公众受主瓣电磁辐射影响。

经预测远场区平均功率密度、电场强度、磁场强度的贡献值均满足《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中单个项目控制限值要求。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若设备屏蔽不严,可能发生微波泄漏,释放电磁辐射。为有效防控施工期电磁辐射影响,在设备安装前全面检查发射机屏蔽层完整性,使用专业仪器检测屏蔽效能,确保屏蔽达标;优化天线架设方案,在调试期间将天线指向空旷区域,避开周边敏感目标;设置电磁辐射警示区,在调试区域周围拉设警戒线并悬挂“电磁辐射调试中,请勿靠近”警示牌;施工人员需佩戴抗辐射眼镜、穿戴电磁防护工作服,每日电磁辐射作业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监测;调试作业避开22:00-6:00,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干扰。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雷达运行时采取屏蔽、接地、滤波和辐射吸收等技术手段降低发射设备漏能;雷达塔周围设置围栏及警示牌。制定并实施电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电磁环境监测的数据档案。加强对发射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及时处理出现的公众投诉等相关问题。在当地规划部门进行备案,依据气象雷达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及使用条件要求,由规划部门有效控制周围建筑物高度,确保气象雷达站周围的净空条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