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都昌县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2025年度)3标段、4标段(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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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合同公示

[**县]**县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2025年度)3标段、4标段(网)

投资项目代码:****
【信息时间: 2026-01-20】

**县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2025年度)3标段、4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2025年度)3标段、4标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3标段为**县北山乡、**镇、汪墩乡、多宝乡、左里镇、春桥乡、苏山乡、蔡岭镇、徐埠镇、大港镇、鸣山乡11个乡(镇)。4标段为**县南峰镇、芗溪乡、狮山乡、中馆镇、大树乡、和合乡、大沙镇、三汊港镇、西源乡、周溪镇、阳峰乡、土塘镇12个乡(镇)。

2.2 规模:本工程的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和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建设项目总投资为约4000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2个施工标段,其中,施工3标段约1173万元,施工4标约1150万元。

2.6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标书代写

(7)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同时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9)投标人须提供近10年(指2016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1个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灌渠水利工程业绩(其中之一),且为**省公共**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2)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4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或(SL 223-2008)要求。(3)需提供**省公共**交易网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0)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投标人须提供“**省公共**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在资格审查中予以否决。(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注册建造师人数规定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

(11)投标人在开标前1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因弄虚作假、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受到任何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视为无效投标,取消投标资格。

(12)拟投入注册建造师不准其在从事注册建造师业务的同时兼职从事其他执业,如若查实有此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13)本项目****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两种方式:

方式一:为银行转账,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

方式二:为电子保函,****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所提交的电子投标保函须为见索即付性质,并须提供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投标人可****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n/)电子保函专栏中自行申请办理。服务热线0512-****8507。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省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省公共**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20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止在**省公共**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公司客服电话:0512-****850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上午09时30分整,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6 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7 本次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8 进入资格审查前30名的投标人存在资质条件不符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被核实为有在建项目或资格证书不符等弄虚作假投标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7.9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执行。对施工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7.10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1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需现场答辩的企业除外),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省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

7.12 **县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2025年度)3标段、4标段施工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答辩会先后顺序为3标段、4标段)

7.12.1 现场答辩会时间地点

(1)答辩截止时间:开标当日进入资格审查30名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需进行现场答辩,招标代理机构以文字形式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栏发出通知后的90分钟内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并签到,最终答辩签到截止时间以不见面大厅中发布的时间为准。

(2)答辩地点:****交易中心。

7.12.2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答辩,参会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保持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一致,参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需携带好黑色水笔、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网站下载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查验身份。委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达现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实时密切关注招标代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栏目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前30名投标人产生后,现场工作人员也将拨打投标人线上签到所填的联系电话(未填写联系电话或联系不上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通知该30名投标人。未按时到达开标会现场的,投标无效。

(3)如前30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均未按要求参加现场答辩或均未通过资格审查,该30名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流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身份查验通过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在签到表上完成签到后,上交随身携带的通讯(电子)设备及与答辩内容有关的材料后进入开标室等候统一答辩。

(5)答辩签到截止时间过后,招标人发放答辩试卷,各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开始现场答辩,答辩采用纸质闭卷形式,答辩时长15分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结束答辩,答辩内容应简明扼要,卷面字体端正清晰易于辨认。

(6)答题范围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答辩题总数10题,答辩题目由第一个****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室当场拟定,最终进入前30名的建造师现场答辩题目由招标人及监督人员从答辩题10题中随机抽取考试题型,每人控制在3题以内。试题以客观题为主,范围在已公布的公开资料中可获取,若存在主观题,未发现明显违法违规问题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7)答辩期间,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出现夹带材料、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在答辩室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如出现上述情况将上报行政监督主管记录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同时取消其投标资格,答辩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8)答辩结束后,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退场,不得在开标现场过分停留。招标人将把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委员会进行评审,答辩材料出现原则性错误、空白、涉嫌违法违规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人答辩内容,其余情况一般应对答辩内容做符合制判定。存在因答辩材料否决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记录否决理由并纳入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中。

(9)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答辩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场参加答辩会情况汇总上报监管部门记录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10)答辩相关资料整理形成文档,并纳入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中。

7.12.3 试题范围

(1)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2)施工现场质量控制;

(3)施工现场进度控制;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5)施工技术方案;

(6)施工现场突发情况处理。

7.13 投标人应确保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网络的唯一性,本项目将运用雷同性比对手段,对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的IP地址或机器码相同的投标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本次投标资格,退回投标文件。在标后发现IP地址或机器码相同的,将作为围标串标线索重点核查。因此引发的法律风险以及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4 中标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期间不得更换(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可抗力除外);确需变更的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处以5万元/人/次违约处罚,更换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处以1万元/人/次违约处罚。

无论何种原因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后的关键岗位人员业绩、信誉、执业资格和职称等应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有关要求,不得低于变更前人员的相应条件,且至少在项目开标前在中标单位缴纳“五险一金”6个月以上。

7.15 中标人及时同招标人进行履约提醒谈话,签署中标履约提醒谈话登记表,并遵守履约提醒谈话相关内容:

7.15.1 合同履行方面

(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全面履行各项义务,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

(2)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主体、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

7.13.2 人员及设备投入方面

(1)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项目管理团队、技术人员及设备,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2)关键岗位人员需常驻现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撤离、更换,确保履职到位。

7.15.3 工期及进度方面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推进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并定期报送招标人;

(2)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7.13.4 质量与安全方面

(1)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确保项目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全事故发生。

7.15.5 廉洁自律方面

(1)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监管人员等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

(2)及时按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

(3)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项目资料。

7.15.6 招标人认为需要谈话的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内容。

7.16 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7.17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县水****办公室进行监督。

7.18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若招标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省公共**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万里大道365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792-****483

9.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东路103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91-****0853

9.3 监督单位:**县水****办公室

监督电话:195****5737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20
招标公告
[都昌县]都昌县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2025年度)3标段、4标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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