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公司设施更新及原材料替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01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 1 | 方恒公司设施更新及原材料替代项目 | **县木井镇郝佃子村南 | **** | **鑫正环保****公司 | 1、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废气:项目工程建设阶段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施工场地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材料严密苫盖,土石方作业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现场进行视频监控及监测等污染防治措施,可较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废水:采取设置机械设备运行的洗涤水、车辆冲洗水的沉淀、过滤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抑尘等;施工场地依托现有旱厕,定期清掏,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盥洗废水,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就地蒸发。项目施工期噪声:要求施工单位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设置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加强运输车辆的调度,合理规划运输线路,尽量避开噪声敏感点,减速慢行、限制鸣笛,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石全部用于基础回填、场地平整,填挖平衡;不能利用的废石等工程渣土按照当地城建部门要求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工程垃圾包括废焊丝、废钢筋、废塑料管、废电缆等,废料集中收集后,****回收部门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存,严格管理,定期清运,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需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二、运营期废气:受料仓、水泥罐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 13/2167-2020 )》表1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及《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政府办公室[2021]-10)中水泥行业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7mg/m3)。厂区边界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 13/2167-2020 )》表2限值要求(颗粒物:0.5mg/m3)及《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政府办公室[2021]-10)中标准限值的要求(厂界颗粒物:0.3mg/m3)。 三、运营期噪声:技改后不新增设备,主要产噪设备为制砖机、风机、空压机等,产噪设备布局、工作时间等情况未变化,因此技改后各厂界噪声值不变。预测厂区北厂界昼间噪声值53.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标准4类标准值(昼间70dB(A)),东、南厂界昼间噪声值49.4dB(A)~5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标准1类标准值(昼间55dB(A))。 四、运营期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泼洒抑尘,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无废水外排。 五、运营期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铅蓄电池,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临时储存于厂区危废间。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残次品、除尘灰及洗车污泥、废布袋;残次品外售附近农民,除尘灰及洗车污泥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随产随清,均不在厂区储存。生活垃圾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 无 | 无 |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