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市****公司 |
| 项目名称 |
千斤顶配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天王镇袁巷工业集中区1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市****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3日,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汽车配件、纺织机械配件、农机配件、电梯配件、动力机械配件、电器配件、通用零部件、标准件生产、加工。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利用**市****公司位于**市天王镇袁巷工业集中区1号现有厂房,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千斤顶配件50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现有项目与改建项目生产工艺相同,改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气为混砂废气、砂处理废气、造型废气、浇注废气、熔炼废气、抛丸废气、打磨废气。 车间1混砂废气、砂处理废气与造型废气分别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车间1浇注废气、熔炼废气与车间2的浇注废气、熔炼废气、造型废气分别经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车间2的混砂废气、砂处理废气与打磨车间的抛丸粉尘、打磨粉尘分别经脉冲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营后厂区DA001、DA002、DA003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 2、废水 厂区现有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由于原环评编制时间较早,根据企业现有情况,项目所在地市政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厂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水经厂区循环冷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 3、噪声 改建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混砂机、造型机、抛丸机、打磨机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可以使噪声得到有效地控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渣、废砂、废炉衬、废砂轮片、废钢丸、除尘收尘、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蓄电池,生活垃圾、废砂、部分除尘收尘委托环卫清运,废滤筒、废渣、废布袋、部分除尘收尘、废炉衬、废砂轮片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零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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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电话(兼传真)0511-****2027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科 固话:0511-****2027 邮箱:****@163.com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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