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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向我局报送了《关于申请办理S10**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酒交界至马鬃山段电力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市肃北县、**县,拟用地总面积0.5060公顷,项目**3座35kV变电站(容量为2×8MVA)、1座35kV开关站,配套建设输电线路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选址位于肃北县、**县。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法定工作日******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937-****536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省**市**区**东路1号
邮编:735000
******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