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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准的请示》收悉。经****管理委员会研究,该村庄规划成果符合现行《村庄规划编制规程》(DB35/T 2061—2022)等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省委****办公室等五****农办等五部门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农办〔2019〕3号)等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区郭坑镇篁卿村村庄规划(2024-2035)》。
二、该村庄规划是今后指导篁卿村村庄整治改造、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完善村庄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促进生产发展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获批后,不允许随意修改,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三、获批后的规划由你镇负责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依法依规,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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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