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我单位委托****承担“****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工业园绿色循环经济区南侧约1.5km处
建设内容:**日处理3000****处理厂1座,总建筑物面积6868.43m2,出水达一级A标准,配备1套高能离子除臭设施,1套污水处理核心设备(含配电、自控系统、进水泵房、沉沙池、调节池等处理池及其他辅助设备),供排水管网和消防配套等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阿恰勒镇3组007号
联系人:张亚军
联系电话:135****271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阿克****社区幸福南路52****广场13号楼1001-01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1****8095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格式要求及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如下: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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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