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市****学校高中部新校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 真:****8698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市****学校高中部新校区**项目 | **** | **市**区团泊**** | **市普林****公司 | **市****学校高中部新校区**项目,选址于**市**区团泊****,建筑面积35955.7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6319.04万元,新****学区、运动综合体 食堂区)、地下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等,同步实施围墙、大门、操场、绿化、道路及室外配套管网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满足2100人的教学、体育活动以及生活需求。 |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化学实验废气应经SDG酸雾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3.运营期低浓度清洗废水应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集中处理。 4.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电线、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废教学器材、废****回收部门;废试剂瓶、实验室废液、沾染废物、过期试剂、废切片及装片、废灯管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6.****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8.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