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0
2024年10月24日,****住建局、****环境局组成验收组;2024年11月20日,****环境局组成验收组;分别对照《****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市委、市政府承担的第1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缓慢,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据统计,**、**等市均不同程度存在污水直排问题,日均直排污水量约25万吨。
二、整改目标
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效遏制污水直排
三、整改措施
1、**市加大污水管网**改造力度,2021年**改造3公里、2022年**改造4公里、2023年**改造4公里,共计**改造污水管网11公里。
2、新****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处理能力5万吨/日,2022年底建成,2023年7月底,污水处理厂实现达标排放、稳定运行。
3、2022年9月底前,****处理厂扩建工程。
4、强化对****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处理厂出水水质情况的监控。严格监管执法,****处理厂超标排污行为。
四、完成情况
1、**市已完成**和改造11公里污水管网。
2、盖****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实现达标排放,稳定运行。
3、****处理厂扩建工程。
4、严格监管执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同步开展监督性监测,依法****处理厂环境违法行为。
五、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
以上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2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电 话:0417-****054
邮寄地址:**市**区**山大街西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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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