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华路小商品市场2个包件进行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商项目名称
****华路小商品市场2个包件租赁招商。
二、招商人
****
三、招商项目具体事项
| 包件 |
地址 |
出租资产名称 |
面积(㎡) |
类别 |
招租单价 |
月租金底价(元) |
年租金 |
合同期限 |
经营业态 |
备注 |
| 1 |
中华路小商品市场 |
4栋5号-7号 |
136.51 |
房屋 |
23.00 |
3,140.00 |
37,68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31 |
商品批发零售 |
|
| 4栋11号-12号 |
91.00 |
房屋 |
23.00 |
2,093.00 |
25,116.00 |
|||||
| 4栋15号-16号 |
91.00 |
房屋 |
23.00 |
2,093.00 |
25,116.00 |
|||||
| 4栋17号-20号 |
182.00 |
房屋 |
23.00 |
4,186.00 |
50,232.00 |
|||||
| 4栋21号和23号 |
100.10 |
房屋 |
23.00 |
2,302.00 |
27,624.00 |
|||||
| 4栋22号和24号 |
100.10 |
房屋 |
23.00 |
2,302.00 |
27,624.00 |
|||||
| 6栋6号 |
45.5 |
房屋 |
23.00 |
1,047.00 |
12,564.00 |
|||||
| 6栋8号 |
45.5 |
房屋 |
23.00 |
1,047.00 |
12,564.00 |
|||||
| 6栋12号 |
45.5 |
房屋 |
23.00 |
1,047.00 |
12,564.00 |
|||||
| 6栋14号20 |
45.5 |
房屋 |
23.00 |
1,047.00 |
12,564.00 |
|||||
| 小计 |
882.71 |
20,304.00 |
243,648.00 |
|||||||
| 2 |
中华路小商品市场 |
8栋10号 |
45.5 |
房屋 |
23.00 |
1,047.00 |
12,564.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31 |
商品批发零售 |
|
| 8栋15号 |
45.5 |
房屋 |
23.00 |
1,047.00 |
12,564.00 |
|||||
| 8栋16号和18号 |
91 |
房屋 |
23.00 |
2,093.00 |
25,116.00 |
|||||
| 9栋7号-8号 |
76 |
房屋 |
23.00 |
1,748.00 |
20,976.00 |
|||||
| 9栋15号-16号 |
76 |
房屋 |
23.00 |
1,748.00 |
20,976.00 |
|||||
| 10栋9号-10号 |
76 |
房屋 |
23.00 |
1,748.00 |
20,976.00 |
|||||
| 10栋15号 |
38 |
房屋 |
23.00 |
874.00 |
10,488.00 |
|||||
| 10栋19号-20号 |
78 |
房屋 |
23.00 |
1,794.00 |
21,528.00 |
|||||
| 10栋21号-22号 |
78 |
房屋 |
23.00 |
1,794.00 |
21,528.00 |
|||||
| 10栋23号 |
45.6 |
房屋 |
23.00 |
1,049.00 |
12,588.00 |
|||||
| 小计 |
649.6 |
14,942.00 |
179,304.00 |
1.招商面积为建筑面积,中商人不能以实际面积和招商面积有出入为由,来减少或降低中商金额。
2.承租人经营合法依规,并取得相关部门审批,不得妨碍或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不得用于生产、加工、存放或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等用途,不准存放废弃物及不准排放废水、粉尘等污染物。
3.拟签订合****集团公司合同文本。
4.本次竞商价仅为租金,不含其他费用:**水电费、宽带费、垃圾处理费、物业费、智慧消防系统服务费等其他任何费用,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5.竞商保证金:包件1:60912元;包件2:44826元。
四、其他需明确事项
1.竞租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租赁物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租赁物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若投入无法达成预期回报时,不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少付租金,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
2.竞租人根据经营项目,自行申办相关证照,配备完善相应的消防设施并报消防部门审批,同时在未办理齐全包括消防、卫生、营业执照在内的相关证件和手续前不开业经营(出租方有权对该资产实施任何禁止营业的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不允许在周边空置场地上搭建任何建筑物。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该租赁物严禁转租,如有违反,按违约处理(即解除租赁合同、没收保证金、收回租赁物)。
5.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对场地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在取得招租方书面同意后再进行施工,并将装修、建设方案留招租方备案。
6.中商人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政部门、****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出租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租赁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赔偿由承租方负责。
7.出租方出于经济效益、资产调整或其他方面的考虑,不接受竞租结果,宣布终止招商项目,竞商人须认可并接受,同时不主张任何赔偿。
五、竞商人资质要求
出具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任何不良违法记录,****公司所属单位相关款费的违约行为,****公司黑名单。
若查实竞商人有上述违信行为的,将取消竞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商资格、没收竞商保证金等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招商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报名及竞商须知
1.报名方式:仅接受线上报名,竞租人需登录国铁招商平台自行注册报名,注册网址:(https://zs.****.cn)。具体操作方案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请商户仔细阅读招商公告,一旦报名,则视为对公告内容的认可。报名时需同时上传的材料:
⑴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⑵报名表(见附表1,内容填好并上传至报名附件中);
⑶无违信承诺书(见附件2,内容填好并上传至报名附件中)。
报名成功后,请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核验报名资质。招商单位线上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等。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 18:00点前。标书代写
2.竞商保证金:包件1:60912元;包件2:44826元。竞商人应于2026年1月30日 18:00点前向指定账户支付竞商保证金并到账,逾时未到账则视为未按期缴纳,****银行提供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商保证金必须由竞商人通过其自有账户支付,不得通过其他途径代付代垫。
竞商保证金转账账户:
账户名称: ********公司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市**支行
银行账号: 2102 1131 0930 0743 578
竞商保证金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到邮箱gsjykfb@163.com
3.竞商人中商后应在1个月内与招商单位签订合同,中商候选人主动放弃或中商候选人自身原因造成中商结果被取消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如未中商,竞商保证金将在竞商结果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原路全额无息退还。
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会按照无效报名处理:
⑴未按期缴纳竞商保证金的;
⑵未按要求上传审核材料的;
⑶审核材料不齐全的;
⑷竞商人拟经营项目不符合招租单位要求的;
⑸经查实竞商人有资质要求中所列的违信行为的;
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竞商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评审方式:线上竞拍。
线上竞价按月租金底价竞拍,月租金大于等于1000元的,竞价每次步长为100元的整数倍;最高出价者为中商候选人,招商结果在国铁招商平台进行公示。因竞价需要,请商户在竞价前提前绑定随机码登录。
6、竞拍时间:2026年2月2日8:30 —12:00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77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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