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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防治院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有关申请材料,现按《**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
一、用地单位:****防治院
二、项目名称:****防治院精神康复综合楼建 设项目(精神障碍病人室内外康复工娱区)
三、用地位置:**市**镇冈溪路东侧地段
四、用地面积:4084平方米
五、土地用途:医院用地
六、建设规模:408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168平方米
七、公示有效时间自公示日起10日内。
附:有效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在公示有效期内交至**东路****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收。咨询电话:0763-****086。
附件:****防治院精神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精神障碍病人室内外康复工娱区)规划用地红线图
附图:****防治院精神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精神障碍病人室内外康复工娱区)规划用地红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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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