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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1-20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王世明 | 项目名称: | ****-**城投﹒未来之城二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零星机械租赁计划任务 |
| 公示期: | 2026-01-20 ~ 2026-01-23 | 联系人: | 王世明 | 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 电子邮箱: | 电话: | 150****5977 | |||
| 说明: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 ||||
| 公示内容: | 1、****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不含税总价为****200.00元,税率为1%,含税总价为****982.00元。 2、合同价款中包含进退场费、装卸费、运输费、安拆费、燃油费、有关机构对特种设备的验收费、作业费、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保养费、司机(单班)工资、周转耗材更换费用、增值税等费用。司机食宿由乙方承担,机械使用过程中的燃油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办理本地特种设备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保证操作人员证书资料齐全。 3、招标月数及使用数量为参考量,结算时以现场实际使用数量、时间结算为准。 4、付款方式:进度租金支付:双方进度预结算完毕,且甲方向监理、建设方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并经其审定后,甲方30日内按当期进度预结算金额的70%向乙方支付。进度预结算仅作为进度租金支付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完毕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租金。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陕建筑信、保理、以物抵债、确权贷、供应链融资等方式,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贴息费用及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商业承兑汇票、陕建筑信方式支付工程款的,到期未获兑付且甲方也未履行现金支付义务的,甲方应自乙方未能兑付相关票据且乙方向甲方主张支付责任之日起按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6、质量要求:乙方应当保证租赁物资具备施工要求的使用功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政府市场准入要求,且产品合格证、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技术资料齐全并提供给甲方审核和备案。租赁物不能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对所租赁物品的质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租赁物的质量责任。因租赁物及配件引起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