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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20
| 项目名称 | **县屋顶**综合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工业园区企业屋顶、****事业单位及商业建筑屋顶。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23705.7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侯剑波 |
| 联系人 | 侯剑波 | 联系电话 | 135****287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1441.90 | 环保投资(万元) | 91.34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 核心工程规模 装机容量:总容量44.74MW,安装62574块单晶硅光伏组件。 覆盖范围:****工业园、事业单位及商业建筑屋顶。 2. 关键设备与系统配置 光伏组件:715Wp及以**效率单晶硅板,提升单位面积发电效率。 配套设备: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汇流箱、并网配电柜及远程监控系统,确保电能高效转换和实时管理。 接入系统:配套建设10****电站及送出线路,满足并网需求(参考同类项目设计)。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工地周围按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严禁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施工,配套洒水设备并定期洒水抑尘(每天不得小于5次);运送砂石料等散装物料的车辆须采取密封方式或篷布遮盖,严禁超载,避免沿途撒漏。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由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多余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严禁直排区域内周边水体。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各类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废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固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固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固废物暂存处,化粪池污泥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居民休息时间施工,严禁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的限值要求。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保留项目用地范围内可利用的植物,避免深挖深填,避免雨季作业,降低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 ||
| 承诺:**** 侯剑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侯剑波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