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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重新批复**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雁发改报〔2025〕27号)收悉。因工程建设需要,重新调整建设规模及资金,根据市山水专班、自****修复中心的复函,****公司**墩华全****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段)项目符合国家对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要求,项目实施将有效改善南湾河**段的水环境和人居环境,解决南湾河流域的水环境不稳定等生态问题,提升区域内生态功能,同意实施该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段),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址:**区柘木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生态护岸修复总长度为 1610米(左、右岸),高性能植物垫(单层)工程量 2195平方米;岸坡稳固治理修复总长度 6530米(左、右岸),高性能快速组建生态植物垫16301立方米,高性能植物垫(双层) 9785平方米;岸坡截留修复总长度为 410米(左岸、右岸),高性能附袋式植物垫约 930立方米,修建生态沟渠60米;水生态修复包括建设生态湿地总面积为 535平方米、岸坡生态绿化修复水生植物栽植10533平方米和河道疏浚清淤 36240立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护岸修复、生态缓冲带修复(包括岸坡稳固、岸坡截流)、水生态修复(包括湿地生态修复、岸坡生态绿化修复、河道清淤疏浚)及生态修复服务配套设施等内容。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296.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49.0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0.68 万元,预备费156.99 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专项奖补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六、招标事项: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七、原《****委员会关于**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管〔2024〕76号)同时作废。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