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开发区文胜围产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监理 | ||
| ****开发区文胜围产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监理 | ||
| ****开发区文胜围产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正常 | ||
| 2026-01-21 00:00:00 | ||
| 2026-01-23 23:59:59 | ||
| 2026-01-20 16:59:10 |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开发区文胜围产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开发区文胜围产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开发区文胜围产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监理 | ||
| 公示名称 | ****开发区文胜围产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1月20日 | ||
| 评标情况 |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579.43元,下浮率3.20%,综合得分:92.07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元丰****公司 ,投标总报价****170.50元,下浮率0.86%,综合得分:88.68分。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总报价****898.87元,下浮率13.00%,综合得分:76.4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579.43元 | ||
| 质量承诺 | 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监理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 | 监理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为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陶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0202】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营业执照:915********1662270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编号:E****03191】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元丰****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70.50元 | ||
| 质量承诺 | 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监理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 | 监理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为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道富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2621】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营业执照:915********870344J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编号:E****01903】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898.87元 | ||
| 质量承诺 | 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监理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 | 监理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为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少龙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8262】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营业执照:914********197608E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编号:E****17577】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县******管委会五楼506房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180****8371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141 |
| 联系地址 | **省**市**县**镇**大道94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21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1月23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详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6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