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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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寓21处自助打印机场地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3.78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21处自助打印机场地,总面积合计约21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1-21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1-27 |
出租标的地址
| **省**市钱塘区学源街****生活园区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本次出租自助打印机场地点位具体为:西生活区1—11号楼、13号楼各设一台,东生活区1—9号楼各设一台,共计21台。 7.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 (1)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未按规定时间移交归还场地,出租方有权按当年租金标准加倍收取费用,没收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收回场地,其室内物品及设施视为抛弃物,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如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终止租赁合同,出租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场地,出租方不需承担相应责任。 (3)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提出的服务请求后,须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并提供服务。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相关规定、服务响应和处理不及时(响应时间超过24小时),第一次发现扣履约保证金500元、第二次发现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三次发现扣履约保证金1500元...(以此类推),第三次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具体响应时间由出租方的使用部门监督负责。 (4)承租方未按规定按时交纳租金,以逾期总额为基数,****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滞纳一个月以上,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5)承租方不得提前退租,如承租方单方面中途退租,出租方不退剩余租金,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应及时解决学生打印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打印设施设备的完好可用,因打印服务问题造成学生大量投诉的或较大影响的,视情节的严重性,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7)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改变场地用途,超出约定的经营服务范围。承租方如有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陈老师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1-****4590 |
| 联系地址 |
******园区学源街258号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78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不变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度支付,一年一付。首笔租金自签订租赁合同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起必须在合同期的每个**年度开始前缴纳该年度租金。 |
出租用途 |
自助打印机场地仅用于打印服务,不得超出约定的经营服务范围及出租方规定的营业服务时间。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日起15个工作日内需缴纳合同总价5%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无违约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所有项目运营相关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助打印机设备的购买、安装等)、装修、人员及水、电、网络等费用投入,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应在出租方指定的点位,无偿提供相应的自助打印机设备。打印机项目设置打印价格:A4黑白(单页)打印不高于0.25元,双面不高于0.5元;A4彩色(单页)打印不高于1元,双面不高于2元;证件照(1,2寸)不高于8元,生活照(6寸)不高于3.5元,证件拍印不高于1元。 11.承租方负责宿舍楼内自助打印机所需纸、电线路安装,配备电表和漏电保护器,并完成产品安装调试,确保自助打印机用电安全。自助打印机应为占地面积小、能耗低的设备,承租方需定期更新自助打印机耗材。 12.自助打印机应具备微信、支付宝支付功能,不设置押金,不办理预充值卡业务。 13.承租方需确保24小时提供打印服务,出租方不承诺任何经营保底,承租方负责打印设备的日常经营及运维(包括设备的运营、电费的支付、设备的耗材的提供、设备的故障处理、设备的安全管理等),并服从出租方的日常管理。 14.自助打印机设备要求为综合户外机(防雷电防风暴),获得3C质****认证中心)。功能全面、操作简便、结构稳固,适用于各种办公场合。 15.自助打印机设备应具有设备故障实时退费功能,提供24小时400客服电话服务及远程协助服务。 16.自助打印机设备应支持远程操控,无需下载,通过微信小程序即可上传并打印。可提供黑白、彩色打印、照片快印、证件照制作等(照片打印采用热升华设备)。 17.自助打印机设备须具备数据加密功能,防止文件在传输过程中被盗取,文印打印完成后会自动彻底删除,有效保护用户的数据隐私。 18.自助打印机应支持敏感字屏蔽识别功能,运用技术手段,对涉及黄、赌、毒,非法等信息及相关图像,甄别其内容,并禁止打印。 |
| 租期 |
五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2、意向方具有正在经营的****文印店)运营经验【执行标准:①提供意向方(仅限本身)签署的合同;②须提供自助打印机场地(合计不少于5个机位)现场照片、定位地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8.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 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银行,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1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朱女士 |
电话 |
400-****-3939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com |
附件(6)
《实地勘察证明》.docx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租赁合同》(样稿).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 (动态报价).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