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获得采购批准,并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单位:****
二、项目名称:********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地址:****(**市人民南路313号)
五、采购需求:
六、项目预算:1.5万元
七、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依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机关批准成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行政后勤楼二楼(201)室报名。
十、报名须携带的资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所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时携带全新U盘一个,用于拷贝招标资料。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0359-****053 138****3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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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