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 冷链物流设施一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 冷链物流设施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经开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冷链物流设施约2.2万平方米,并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范围内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配合勘察审查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预算评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参加竣工验收等,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配合工作等。
2.4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2.5 勘察和设计周期:总工期 60 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 20日历天,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标书代写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 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 。标书代写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投标;(4)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5)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1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log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2月11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街道旭水大道南三段68号
邮 编: 6431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13-****8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高新区吉泰一街99号1栋2单元23层2301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谢女士
电 话: 028-****811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01月2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0-510321-04-01-28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