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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府委托(陵水)〔2025〕47号
****政府
关于陵水县三才镇控制性详细规划E、F片区****工程部分二横路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陵水县三才镇控制性详细规划E、F片区****工程部分二横路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陵府〔2025〕21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政府****村委会****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0.2386公顷;将0.2386公顷集体农用地(含耕地0.045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勘测定界图。
二、你县政府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规定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按规定支付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县政府应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四、本次批准的用地应按规划和呈报用途安排作为城镇村道路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兴建不符合国家及我省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工****园区的功能定位,旅馆用地禁止分割,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因规划调整、产业发展等原因,确需改变土地用途供地的,****政府批准。土地供应手续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县应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772万元。
****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