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启航公寓电梯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启航公寓电梯维保项目
2、最高投标限价:3.4万元/年(含年检费及电动车阻拦器安装)
3、采购需求:根据特种设备管理条例,需落实电梯维保单位,负责电梯的日常巡检、报审报验、应急救援等工作。其中为确保楼内消防安全,需在1、2、3、4号楼的电梯口安装8台电动车阻拦器。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4、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5、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检测合格标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电梯)且具有B级(含)以上电梯维修(或在2019年6月1日以后新取(换)资质证书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四、付款方式
该项目费用按季度进行结算,在乙方按时、按质、按考核标准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前提下,签订合同日起第四个月15日前,乙方将前3个月的费用发票送达甲方审批。甲方在发票送达后并履行正常报批手续后的20日内及时将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1月26日18:00时。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介绍信;② 营业执照;③招标文件制作费;④资质证书;(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公司电子邮箱(****@163.com)。
4.招标文件制作费用:3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采购外。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交纳方式:支付宝(182****8591)注: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5、其他有关事项:
请报名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1月28日15:00时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8日15:30时加急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中心八楼
4、投标文件接收人:****
六、开标有关信息:加急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1月28日15:30时
开标地点:****中心八楼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 份,副本份数:3份,电子版1份。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0.13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①现金,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现场缴纳;
②****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投标时提供转账凭证;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320********600002447。
③或以基****银行保函、担保方式或保险保单缴纳,****银行保函、担保或保险保单原件。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未报名者不得进场交易,交易结束后,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退还。交易材料报名费不退还(包含报名无效的、自动放弃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的确认
****工作人员将于2026年1月28日15:30时核查保证金缴纳情况。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能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委托****代收、代管和代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符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投标人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签收(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资质材料原件到开标现场,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方式:刘加颖 133****7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方式:王婷洁 180****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