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2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1 | ****保洁服务 | **** | **县**街道**路441号 | 元 | 评审总得分:82分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保洁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2年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委员会主任)、李金焕、黄明义、谢磊、刘跃峰(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规定。
收费金额:30032.24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平台》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鹳河路252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176****7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广场20号楼B座11楼1109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9****1522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9****1522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