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2日作出(2025)苏0305破申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徐耐新****公司(以下简称:徐耐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中伦****公司****事务所共同担任破产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通过公开方式选聘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和报名条件等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审计机构报名。
一、项目背景
**徐耐新****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3日,法定代表人:彭广成;注册资本:4623.0233万人民币,住所地位于**市**区奋斗路2号,徐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熔锆刚玉及各种耐火材料生产、销售;玻璃、钢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窑炉技术研发、销售、安装、维修、技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参选机构工作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工作范围
债务人至破产受理之日前所有财务资料及经营行为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2、****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在册的审计机构;
3、参选机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破产企业审计业务实践经验;
5、参选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与案件债务人、债权人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公正审计的关系。
三、审计工作要求
****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会计记录进行检查,以及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审核程序,以便破产程序顺利推进。
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中标之日起3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对接管理人、启动工作、配合管理人完成财务资料接管工作,确保资料接管的完整性。
(二)对账务资料进行审计时,关注重要的资产、负债形成时的真实性,审查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列示的行为。
(三)查找并提供管理人要求的相关诉讼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税务资料等,对破产重整过程中涉税事项提供书面的咨询建议。
(四)关注企业账面反映的对外投资、对外及对股东担保情况,关注企业以往和正在发生诉讼、仲裁的情况,及时调整帐目、报表,达到破产重整工作要求。
****公司审****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案件的日期,****公司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支出、是否存在股东虚假出资、是否存在股东抽逃出资等出具审计意见),并自中标之日起3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
(六)审计机构均承诺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对于管理人提出的要求及时响应。根据管理人工作需要派遣不少于4名专业人员驻场审计,其中至少包含一位注册会计师。
(七)在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债权人会议,就债权人有关资产审计问题进行解释和答复。
****法院、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与审计有关的事项。
四、参选机构提供资料
参选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请按照以下要求**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一)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机构及工作人员资质证明;
(二)破产重整审计业务业绩证明材料;
(三)针对此次审计工作的方案;
(四)报价函及报价依据;
(五)机构拟派驻工作人员简介及联系方式;
(六)参选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注:参选人应对以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五、参选人须知
(一)最终选定的审计机构不得将业务分包、转包;
(二)两年内与破产企业及关联单位存在服务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与选聘活动;
(三)参选人不得釆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鉴于本案为破产重整案件,审计费用待重整成功后或者转为清算程序后方可确定支付时间,需要竞聘单位先行垫付相关工作费用。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六、评选方式
管理人接收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后,根据竞选机构的工作方案、资质、经验、报价等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审计机构。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果只有一家报名的,管理人将慎重审查该机构的资质及条件,并不当然确定为本次选聘评估机构的中标机构。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参选机构应制作参选文件贰份,需装订成册;
2.本次选聘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1月25日17时00分;以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以邮件收件邮戳载明的日期作为报名提交日期。
3.联系人:谢经理,电话:177****0122。
4.联系地址:****广场钻石国际3号楼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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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