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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14****保护厅《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区地源热泵燃气辅****供热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一)项目名称:**区地源热泵燃气辅****供热站)
(二)所属行业: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三)建设地点:**省**市**区**路225号
(四)项目规模:戴河**站建设2台天然气锅炉,锅炉配置盐离子交换软水制备设备、低氮燃烧器2台和2根8m高排气筒。
(五)项目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戴河**站点设置1名巡查工作人员,采取日间巡视的管理方式。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32****9925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225号
三、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24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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