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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0MACNKPTR26 | 建设单位法人:冯霖 |
| 杨淑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梯门镇石河王村东北侧升压站 |
| **华电**市**县梯门镇4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梯门镇石河王村东北侧 |
| 经度:116.33016 纬度: 36.0358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4 |
| 泰东环辐审报告表〔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57.2 |
| 7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0MACNKPTR2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3M88JE3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3MN9JF69 | 竣工时间:2025-01-20 |
| 2025-01-21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12-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5QrNoP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建升压站总占地面积4000㎡,拟建110kV升压站内规划1台40MVA主变压器(110/35kV),主变及GIS均户外布置,建设1个出线间隔,规划出线1回,单回架空线路接出,T接至融信光伏#11杆塔(110kV融信站-220kV周林站输电线路)。 拟建输电线路由拟建110kV升压站接出,**单回线路1.5km,之后T接至融信光伏#11杆塔(110kV融信站-220kV周林站输电线路),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复合光缆。**单回角钢塔7基,其中直线塔3基,耐张塔4基。 | 实际建设情况:升压站总占地面积4000㎡,110kV升压站内设1台40MVA主变压器(110/35kV),主变及GIS均户外布置,建设1个出线间隔,出线1回,单回架空线路接出。 110kV送出线路由升压站接出,**单回线路1.5km,之后T接至融信光伏#11杆塔(110kV融信站-220kV周林站输电线路),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复合光缆。**单回角钢塔7基,其中直线塔3基,耐张塔4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升压站和架空送出线路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升压站和架空送出线路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的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恢复工作。 (一)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升压站界噪声达到相关环境保护要求,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升压站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架空线路处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限值要求。 (三)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升压站内建设变压器油收集系统,确保变压器油在事故和检修状态下全部得到收集。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应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已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了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的污染防治措施。目前施工期已结束,已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 已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经验收监测,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施工期监测,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排放标准。经验收监测,升压站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架空线路处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限值要求。 升压站内已建设事故变压器油收集系统。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事故状态下产生)产生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目前暂未产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五)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须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定期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有计划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若发生辐射事故,应及时向生态环境、**和卫健等部门报告。 (六)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要落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七)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做好高压输电工程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科普和宣传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了《****(梯门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备案文号为:370923-2025-070-L。 已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落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了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要求,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截至目前,本项目未收到公众信访事件。 |
| 无。 本次辐射验收仅针对《**华电**市**县梯门镇4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部分范围进行验收。其余内容已在"泰东环境审报告表〔2023〕10号"批复中包含并具体分析,本报告后续内容不再分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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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已建设 |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对升压站厂界和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进行了实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升压站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值为41.0~45.2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6.7~40.3dB(A)。厂界各测点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输电线路及周围环境保护目标测点处的昼间噪声值为41.1~43.1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7.1~37.9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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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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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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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选址避开了生态保护红线,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内;****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通过高度设置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了石河王村民房2户的电磁和声环境影响。 工程尽可能减少占地,施工结束后采取了植被恢复及站区绿化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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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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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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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