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本采购项目****起重机维保业务外包项目采购人为****,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通用桥式起重机维保等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保证金(元) |
备注 |
| 包件1 |
桥式起重机维保 |
通用桥式起重机维保 |
QD16/3-19.5A5 |
台 |
1 |
工务机械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用户指定地点 |
840 |
质保期(6个月) |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维保 |
CXTS5-22.5A5 |
台 |
1 |
|||||||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维保 |
CXTS10/5-28.5A5 |
台 |
2 |
|||||||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维保 |
CXTS16/3.2-22.5A5 |
台 |
1 |
|||||||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维保 |
CXTS20/5-28.5A5 |
台 |
4 |
|||||||
| 电动单梁起重机维保 |
LD5-19.5A4 |
台 |
1 |
|||||||
| 电动单梁起重机维保 |
LD3-8.5A4 |
台 |
2 |
|||||||
| 电动单梁起重机维保 |
CXTD5-13.5A5 |
台 |
2 |
|||||||
| 电动单梁起重机维保 |
CXTD3-13.5A5 |
台 |
2 |
|||||||
| 电动单梁起重机维保 |
CXTD10-16.5A5 |
台 |
1 |
|||||||
| 包件2 |
**吊维保 |
**吊维保 |
MGE20(10+10-20/ME20+5-20 |
台 |
4 |
茂陵焊轨车间 |
1030 |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桥式起重机械安装、修理(B级桥式起重机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至少2名参与本项目维保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和电工作业两种),1名起重机司机Q2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该类型设备维修能力,且提供2023年以来不少于1份起重机的维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合同相对应服务单位出具的维修良好情况说明。
包件2: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门式起重机械安装、修理(B级门式起重机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至少2名参与本项目维保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和电工作业两种)、1名起重机司机Q2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该类型设备维修能力,且提供2023年以来不少于1份门式起重机的维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合同相对应服务单位出具的维修良好情况说明。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月20日18时30分至2026年1月26日08时30分(**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9日08时30分,地点为****(**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四开标室)。加急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竞争性谈****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cn/)上发布。
采购人:****
地址:**省****大学西南850米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9-****7592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029-****4247 029-****4253(服务费) 029-****4252(保证金)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银行****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0071120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报价文件3个工作日之前提出,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29-****4247、029-****4241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电话:029-****7592
纪检监督电话:029-****4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