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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20
| 项目名称 | 南湾明珠玻璃观光塔 | ||
| 建设地点 | 河****风景区****办事处二十里桥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47.9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揽月 |
| 联系人 | 李揽月 | 联系电话 | 158****444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06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位于南湾湖景区生态水运码头南侧,占地面积2047.96平方米,主要建设观光塔一栋和办公楼一栋,以森林防火瞭望、生态观光为主要功能,观光塔总高度99米,包括内部游客观光电梯、休闲咖啡厅、玻璃观景平台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采取管道收集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经配置足够的垃圾桶回收,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项目周边无居民,且项目运营噪声主要为生活用家电及电梯等低噪声设备,都为室内设施,墙壁能有效屏蔽噪声传播,建筑周围会增加植被绿化带,进一步阻隔噪声传播。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项目实施后,会在周围原始地貌植被薄弱区增补树木绿化,能有效改善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并持续优化生态空间。 | ||
| 承诺:**** 李揽月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揽月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000000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