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概况
****扩建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市**区东坝街道**村3组,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05.851265°,N32.450222°,本地块调查总面积为3361.60m2。
2022年之前,本调查地块林地、农用地,2022年~至今为空地。
******局出具的《关于解决****扩建用地有关情况报告》,本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34特殊教育用地),地块现状用途与地块用地规划相符。
本地块原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但一直未进行项目建设;现将本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34特殊教育用地);因此本次属于将农用地直接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34特殊教育用地)。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以及《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的相关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2022年之前,本调查地块林地、农用地,2022年~至今为空地。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关于解决****扩建用地有关情况报告》,该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34特殊教育用地),用于建设****扩建校舍,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规定的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本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学校等,经分析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可忽略不计。
根据快检结果可知:所有点位的砷、铜、镍、汞、镉、铅、钒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锰、钼、铬、钡均符合《**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历史未存在工矿用途,无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土壤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五、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及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此阶段调查工作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作为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