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于2025年12月29日在**省**市**区斑竹园镇,组织******蟆水河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依法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有效控制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水土保持设施总体质量评定为合格,外观质量评定为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期管护责任已经落实,可以保证水土保持功能的有效发挥;本项目已达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为合格,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28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夏媛梅/135****3102
本公示自发布日起,社会公众可以以电话、信函、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