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乡村**,确保集体经营性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经 **** 集体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 **县康其镇库尔玛村25亩日光温室大棚(10座)出租 项目在******交易中心(http://www.****.com)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名称 |
**县康其镇库尔玛村25亩日光温室大棚(10座)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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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位置 |
**县康其镇库尔玛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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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至范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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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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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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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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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面积 |
25亩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资产性质 |
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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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使用现状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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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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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转底价 |
6000元/座/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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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转期限 |
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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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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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转标的用途 |
育苗等现代高效农业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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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2万元、****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3035 5701 0411 1111 7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塔北路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2种: (1)一次性支付,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 (2)按年支付,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当年度1月30日前缴纳。 3.原受让人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4.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5.该流转标的水电齐全,道路通畅。 6.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本次交易标的。 7.该流转标的不得养殖家禽、畜牧等。 8.该流转标的不得种植高于大棚的树木。 9.受让方如须对25亩日光温室大棚(10座)进行改造,必须经过转出方书面同意,改造所涉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受让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流转期限内,受让方应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流转标的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损坏;若发生设施设备损坏情形,受让方须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维修后应确保设施设备恢复至正常使用状态。 12.流转期限内,受让方对流转标的进行改造或新增设施设备的(含装修装饰等),流转期限届满后,改造形成的添附及新增的设施设备,无偿归转出方所有,受让方不得拆除或主张补偿。 13.该流转标的网络竞价阶梯为500元/座/年。 14.空白交易合同已随公告公示,意向受让方请知悉,报名成功视为接受交易合同全部条款。成交公示期满后,最终受让方以任何理由不签署该交易合同的,将扣除全部竞拍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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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醒 |
1、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中心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人(竞价人)为最终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4.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5.受让方对于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6.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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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时间 |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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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电话:刘慧婷(193****6731)
张琛玉(193****6612)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阿不力孜﹒托合提(180****0991)
拜****交易中心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