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市部省共建苏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杜娜
联系电话: 178****5052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市部省共建苏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现因工程需要,需对挖机租赁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1. 工程概况:
项目概况:**市部省共建苏鲁大宗商品交易 市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1-5#、1-6#楼及其周边相应配套设施。其中(1)1-5#水产交易区:商业建筑,建筑消防高度13.65米,建筑面积为11709.9平方米;(2)1-6# 水产交易区:商业建筑,建筑消防高度17.25米,建筑面积为13438.56平方米。
2.工程地点: **区海头镇新204以东、原苏鲁市场以西、龙王河以南、海龙路以北
3.询价标的详情: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时长 (天) |
备注 |
| 1 |
挖掘机 |
220型(台班) |
台班 |
1 |
104 |
一天一个台班,每台班8小时 |
| 2 |
履带式挖掘机 |
75 |
台班 |
1 |
74 |
备注:
1)、报价含: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单价包含租赁费、主副油费、过路费、操作机手、机械进出场费用。配合检测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关责任、义务和风险。
2)、付款方式:按月办理结算后,乙方凭结算单和与结算单相符的全额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甲方按照财务计划向乙方支付该租赁款的 80%,尾款待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付清。
如承租方出现资金困难,出租方同意给予 3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承租方违约,且出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租赁服务。
3)、其他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机械设备租赁。中标机械需满足国标标准要求;机械进场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4.投标要求:标书代写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5.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