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头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相关专家审核并通过审查,达到行政许可条件。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岩头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地理位置:项目位于怒**兰坪县,行政区划隶属兰坪县营盘镇,距兰坪县城直线距离约25km。项目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9°8′34″~99°11′40″、北纬26°28′59″~26°31′25″之间。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97.84 hm 2
水土保持补偿费: 68.49 万元
水土保持总投资: 697.86万元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一、主体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
(一)工程措施
升压站区:进站道路排水沟50m,站区排水沟300m,碎石铺垫370m2;道路工程区:排水沟5300m。
(二)植物措施
升压站区:景观绿化200m2,边坡绿化1819m2。
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一)工程措施
光伏发电区:箱变基础表土剥离0.02万m3;集电线路区:沟槽开挖区表土剥离0.56万m3、塔基区表土剥离0.28万m3;升压站区:沉砂池1口;道路工程区:表土剥离0.58万m3、沉砂池7口、管涵12根、跌水坎145m、护脚墙272m;施工营场地:表土剥离0.20万m3。
(二)植物措施
光伏发电区:植被恢复39.93hm2;(其中未扰动区:撒草绿化25.98hm2,生态植草沟34965m);集电线路区:植被恢复1.86hm2;道路工程区:穴播1.04hm2;施工营场地:植被恢复0.65hm2;表土堆场区:植被恢复0.60hm2。
(三)临时措施
集电线路区:临时覆盖1.86hm2、临时拦挡1180m;升压站区:临时覆盖0.10hm2;道路工程区:临时覆盖1.04hm2;施工营场地:临时覆盖0.2hm2、临时排水沟420m;表土堆场区:临时覆盖0.6hm2、临时拦挡704m。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7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向本单位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88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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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