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最低成交价法
服务品目: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190,000
项目地点: ****区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3-06 14:00
评审地点: **市**区学海路29号****(东南门进)1016评标室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林工
联系人电话: 189****2301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1-21 08:3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3-05 17: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须有人员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章,非补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代写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