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县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一期)-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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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1-19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16 17: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29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19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14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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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县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一期)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一期)已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潜在投标人提问进行统一答疑澄清。 一、答疑澄清 问题1:项目为评定分离中的票决法项目,但招标文件中未提及评定分离细则如何确定中标人,为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请提供详细的评定分离细则。 回复问题1:评定分离细则具体请见**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的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附件《招标文件附件:评定分离(票决法)工作方案》。 二、说明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上答疑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具体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答疑澄清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等)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0745-****01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1****3687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县﹒****建设局 联系电话:0745-****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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