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机器管招投标】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安化县资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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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资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澄清公告

公告类型

答疑澄清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1-20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2-04 08:59:00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02-04 09:00:00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1-25 18:00:00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1-25 18:00:00

变更/澄清说明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澄清公告内容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资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代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资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答疑:

1、项目为评定分离中的票决法项目,但招标文件中未提及评定分离细则如何确定中标人,为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请提供详细的评定分离细则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0: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业绩:“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的业绩;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城镇污水处理量不少于437.5吨/日的水污染防治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1)请问此处的资格业绩所表述的“污染修复工程和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是否只需要提供一个业绩即可满足资格要求

回复:本项目资格业绩,投标单位须提供两个不同的项目业绩:一个项目满足"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的业绩";另一个项目满足"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城镇污水处理量不少于437.5吨/日的水污染防治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评审加分业绩也按上述要求提供,应分别满足"环保工程污染水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城镇污水处理"两个施工指标的评审相应要求。

3、本项目要求的类似业绩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业绩和污染水体修复工程,****园区废水治理项目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回复:不符合,工业园区污水一般属于工业废水,不属于城镇污水。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最高投标限价中“(木子村:****746.06元;杨林村:****777.05元;陈王村:****352元;鱼水村:****099.91元;大**村:788038.07元;沂兴村:****270.09元;新桥村:****763.13元;**村:****497.93元;温溪村:****566.35元;文溪村:697303.82元;1#蚩尤村:0元;2#蚩尤村:614579.53元;新坪村- 北区:****574.61元;奎溪村:****966.91元;木榴村:****407.99元;**坡村:****858.13元;南金村:9 95370.29元;紫云村:****600.2元;新坪村道挂坪:****229.41元;**村:0元”,本项目施工范围是否不包含“1#蚩尤村”“**村”2个地点的施工内容是否对这两个单项工程的清单按0元进行报价

回复:“1#蚩尤村”“**村”属于施工范围,但由政府实施,“1#蚩尤村”“**村”两个单项工程的清单按0元进行报价。

本次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标书代写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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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答疑公告
澄清【机器管招投标】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安化县资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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