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1-21
报名开始时间:2026-01-21
报名截止时间:2026-02-03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友邦19298.48㎡厂房及279台(套)设备整体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期限 | 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2月03日 | |||
| 出租方名称 | **** |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 房屋坐落地址 | **市**镇振阳路26号 | |||
| 房产证号 | 苏(2021)**市不动产权第****124号 | 土地证号 | -- | |
| 房屋面积(㎡) | 30087.42 | 土地面积(㎡) | 26071.0 | |
| 招租面积(㎡) | 19298.48 | |||
| 房屋用途 | 工业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 其他 | ||||
| 招租用途 | 制造业 | |||
| 招租底价 | 400.34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0 | |
| 招租期限 (年) |
3 | |||
| 特别事项 | 1、本次招租拟招引承租人对**友邦19298.48㎡厂房及279台(套)设备整体运营。设备详见附件资产清单。 2、本次招租厂房不得用作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品的仓储,不得用于浴场、养老机构,不得用于开设休闲娱乐场所及相关场所,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3、以招租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招租,如意向承租人参与报名,则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租标的物的全部现状,符合意向承租人的租赁要求,出租方按现状交付租赁标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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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 2、****管理部门及****无违法、违规记录或其它不良记录。 3、承租人需整体承租标的物的厂房设备,不得部分承租。 4、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33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原额返还。 5、租金每半年支付,先付后用。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须缴纳3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如无违约行为,无息退还。若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在扣除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6、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网络通讯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7、租赁期间承租方承担厂房内部装修设施与设备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管理及使用不善造成厂房设备的损失所产生维修费用。 8、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需合法经营,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关于行业安全生产、消防、用电、治安、防汛、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满足相关职能部门的规范要求并通过验收后方可营业,并服从招租单位的监督检查。 9、承租人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不得改变标的物的厂房设备。退租(包括合同终止、解除等)时,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人按原状恢复,如不能恢复原状,则承租人进行的所有装修及增添附属设施作无条件放弃处理并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承租人须在租赁期届满、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租赁房屋完好地交还出租方。 10、本次招租不接受房屋中介机构报名的承租申请、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11、承租人不得将标的房屋对外转租。 12 、其他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租赁 合同 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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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 5 个工作日为周期**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人。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如遇政策发生改变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5、本次招租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收****发改委文件执行。 6、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5) ****管理部门及****无违法、违规记录或其它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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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 联系人 | 缪先生 | 联系人 | 桂女士 | |
| 电 话 | 139****9168 | 电 话 | 0510-****93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