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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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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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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崔各庄乡马泉营村768号院4672.61平方米房屋及1.93亩院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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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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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CY/04-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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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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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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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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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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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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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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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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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办综合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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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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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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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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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崔各庄乡马泉营村路西侧10米金朝电子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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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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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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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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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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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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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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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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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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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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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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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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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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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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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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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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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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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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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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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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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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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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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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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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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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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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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总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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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47,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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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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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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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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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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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周期(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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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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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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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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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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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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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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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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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期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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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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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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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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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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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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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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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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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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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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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行:****银行****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00019183
行号:402****01192
备注:****工作局对**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公司规范监管。****公司由**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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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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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47,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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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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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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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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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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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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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金单价2元/平方米/天(租金按建筑面积计,不含物业管理费),院落租金70000元/亩/年,每2年递增5%;租金季付,上付款,先付押金。
2.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产生的电、通讯、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国家和**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物业费由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 3.履约保证金(押金)为40万元。用于保证受让方行本合同。租赁期间,受让方拖欠租金或其他各项费用,出让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受让方应在接到出让方通知后10日内补足押金。受让方违约的,押金可抵扣违约金租赁期限届满,在受让方交清了全部****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应当给付出让方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交还出让方后10日内,出让方将押金退还受让受让方。押金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免租期3个月,于前三个合同年每年最后一个月执行。 5.租赁期间,租赁期间,如租赁物被征占(包括但不限于征用、拆迁、腾退、乡村环境改造等原因),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自动终止。受让方投资与租赁资产的装饰、装修及地上地下设施无补偿。受让方不得向出让方、征占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赔偿、补偿等请求。受让方应保证在约定搬离限期内及时搬离租赁物,受让方若延期搬离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予以赔偿。 6.租赁期间,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出让****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如因受让方未经批准的自行改造、装修等行为导致产生执法卫片等认定违法建设的情况,则受让方需无条件拆除并整改,还需赔偿出让方相应损失。 7.租赁期间,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将租赁物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或以联营等名义变相转租、转借他人。 8.租赁期间,租赁物由受让方负责修缮、维护,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对租赁物四至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9.租赁期间,****政府管理、**、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租赁物。 10.租赁期间,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上设立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11.项****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房屋起租日期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12.受让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在租赁物上设立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搭建违法建设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擅自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的,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已收取仍未使用的租金不子退还。受让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出让方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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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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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让方须为**市**区崔各庄乡依法注册的企业。
2.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3.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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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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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出让标的建筑面积为4672.61平方米,院落面积为1.93亩。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商业,用途为餐饮、办公。 3.占地四至:**中心路西侧,****书店,南至988,北至仁爱东院。 4.该标的所占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5.受让方摘牌签订协议后须在**市**区纳税纳统。 6.该标的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消防验收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7.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8.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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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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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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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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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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