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捷龙轨道交通广告有限公司46.75%股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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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捷龙****公司46.75%股权
转让标的名称 **捷龙****公司46.75%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0.0001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1-21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02-24
标的所在地区 **市>市辖区>**区 标的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陆盼盼/023-****3657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捷龙****公司46.75%股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捷龙****公司
注册地(地址) **市>市辖区>**区
法定代表人 张远虎
成立时间 2005-02-05
注册资本 10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777715W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印刷品装订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广告,代理显示屏广告;承办经批准的商务文化交流活动;会展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线、电缆经营,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人力**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票务代理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办公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5G通信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数****公司 50% -
2 ****公司 46.75% -
3 重****公司 3.25%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69.52万元 -149.78万元 -149.6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04.69万元 981.61万元 -276.92万元
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5-10-31 269.91万元 -52.99万元 -52.55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09.31万元 838.78万元 -329.4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威正信(北****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2025-12-26
评估基准日 2025-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威正信(北****公司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据评估报告载: 1.据被评估单位与**轨道****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签订的《**区两路口**线大厦四楼短期租赁合同》将位于两路口**线大厦四楼的房产,建筑面积339.74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于被评估单位使用,租赁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与**轨道****公司暂无续签合同。评估师通过现场调查,除上述披露事项以外,亦未发现其他相关事项。但基于资产评估师核查手段的局限性,以及担保、或有负债(资产)等形成的隐蔽性,评估机构不能对上述事项是否完整发表确定性意见。 2.根据****公司****公司签订的2018年至2024年7月《**轨道交通一、三号线(BOT段)系统设备和技术服务有偿使用协议书》及回款情况,审计机构补计提已签订合同的应付账款及成本3,463,388.01元(不含税),****公司对****公司的应付账款金额为7,173,030.05元。**捷龙****公司对****公司提供的2021-2024年1-7月的系统设备和技术服务费结算金额有异议,主要原因系双方分别认可两家评估机构对2021-2023年度一、三号线(BOT段)**占用费进行评估,2021年度评估价值分别为259万元、172.00万元,2022年度评估价值分别为259万元、190.93万元,2023年度评估价值分别为259万元、198.03万元,两家评估机构出具估值价值差异较大。目前双方因估值报告中的评估价值存在争议,故对**占用费的价格结算也存在争议。本次评估根据审计机构以已签订合同调整的应付****公司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二、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4年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2025年10月财务报表;(5)授权协议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0.000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在本项目成交后,对标的企业欠付****公司的应付账款人民币717.303005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意向受让方待**联交所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万元汇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7.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区较场口85号第7层
法定代表人 代伟
注册资本 13429.9239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56682F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6.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6.75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
决议类型 党委会决议
内部审议情况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集团****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陆盼盼 联系电话 023-****3657
备注
相关附件下载:标书代写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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